原告:张某来,男,汉族,住天津市南开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徐启冬,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邯郸市某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,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第三人:邯郸市某某塑业有限公司,住所地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支行,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:徐启冬,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孙某玲,女,汉族,无职业,住天津市河北区。原告中国某某银行股份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邯郸市XX公司,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城南XX区锦泰路中段南XX。法定代表人:赵XX,董事长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张X来,男,汉族,天津市某某XXX公司职员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件事实被告人徐某骑自行车至司法局家属院,用撬棍、螺丝撬开门锁进入孙某家中,后通过窗户进入室内,盗窃放置在室内的五粮液白酒7瓶、茅台白酒4瓶、兰陵坛装秘藏原酒2坛、兰陵原浆老坛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件事实事实与理由:A公司为一家专门从事酒店用品批发的企业,B公司系从事酒店经营管理的企业,C系B公司旗下经营的酒店。后因B公司经营需要,向A公司分批次订购酒店用品,并约定A公... 查看详情 >>